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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4-14 10:12 信息来源:潢川县林业局 【字体:   分享到:

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标准、规章草案。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茶产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潢川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配合拟订、调整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根据授权,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申报各级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花卉产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和花卉产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花卉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和花卉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和花卉种苗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和花卉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和花卉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及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花卉产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负责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林业产业生产、加工、新技术引进与推广、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做好林业和花卉产业重大项目的规划、调研、论证、评审、申报等工作;负责林业外资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负责全县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日常管理和森林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县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储备林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年度作业设计审批,监督和管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的使用;负责对各类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的评选、申报和管理;加强对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十二)监督管理中央、省、市拨付我县的资金、县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花卉产业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各级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花卉产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花卉产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花卉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花卉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花卉、水果检疫的职责分工。县林业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茶叶、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双方检疫结果互相认可,避免重复检验。

  (十五)研究拟订潢川县花木行业发展方向和布局,制定全县花木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品种开发、引进和推广工作、协调和促进花木品质的科学研究,提高产品质量和水平,提升花木品种和档次;负责潢川县花木产业发展的对外宣传和推介工作,创建潢川花木品牌;开展花木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进行预测、预报、收集、整理、情报资料交流和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县花木协会做好花木企业间的交流协作活动;负责组织潢川县花卉博览会的筹办工作,努力充实会展内容,提升办会标准和档次。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改革发展股(政策法规股、人事股)。组织拟订全县林业和花卉产业政策;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拟订全县林业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林业行政许可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产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产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业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指导农村林地和林业产业用地及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工作;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农民林业和茶产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组织、协调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指导森林资产评估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工资福利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林业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生态建设修复股(潢川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股)。承担森林、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的政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起草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石漠化、沙化土地防治等重点生态工程;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沙化、石漠化调查、监测与评价并发布有关信息;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指导、监督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林业产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产业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森林资源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森林灾害预防股、湿地管理股、国有林场管理股)。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监测与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各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火装备建设;负责森林防火技术培训;指导基层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检查、督促、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森林防火法规、政策;指导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管理工作,指导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国家公园和各类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保护建设、生态修复、监测评估等工作,指导督促重大案件查处;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工作;研究提出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意见或建议,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负责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指导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工作;负责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五)产业发展股(种苗管理股)。负责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和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和花卉产业生产、加工、新技术引进与推广、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做好林业产业和花卉产业重大项目的规划、调研、论证、评审、申报等工作;负责林业外资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负责全县各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日常管理和森林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县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储备林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年度作业设计审批,监督和管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的使用;负责对各类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的评选、申报和管理;加强对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管理和指导;承担林木种子和花卉种苗的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和花卉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林业产业工作;负责经济林、花卉行业管理工作。

  (六)规划财务股(内部审计股)。监督管理各级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涉外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376-3972788

  办公地点:潢川县草湖路336号

  单位负责人:唐 炜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邮 编:46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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