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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多举措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投诉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2-02-20 16:12 信息来源:县发改委 【字体:   分享到:

       为进一步完善投诉机制,潢川县公管办出台《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投诉管理的通知》,建立了投诉考核制度,多举措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投诉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限时办结和首问负责制度。行政监督部门应自 受理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对涉及两个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受理的投诉事项,由最先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牵头会同其他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由受理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二是建立投诉档案备案制度。行政监督部门应将调查、 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表格、文书、图件、照片、证据、资 料等编目装订,立卷归档.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处理决定15日内,应当将相关档案复印件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是建立投诉处理情况通报制度。对处理投诉中出现拒 收推诿、漏办误办、处理超时等问题的,县公管办将以简报 形式通报各成员单位,并抄送县公管委领导.

       四是建立投诉考核制度。县公管办每年年底将对各行政

       监督部门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考核。

       截止目前,我县各行政监督部门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投标工作,没有发生针对招标投标的投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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