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精神,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发挥政府职能优化作用,确保省赋予县25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真正落实到位,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具体如下:
一、取消行政职权目录1项。
二、新列入行政职权目录280项,其中行政许可61项,行政确认17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职权178项。
三、调整后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共3168项,其中行政许可180项,行政征收18项,行政确认60项,行政给付31项,行政强制157项,行政检查165项,行政处罚2075项,其他职权482项。
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工作,对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并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行政职权。对保留的行政职权,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附件: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