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守“未”成长 与法同行——潢川县司法局弋阳司法所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23-05-24 16:49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分享到:

  近年来,学生安全事故和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为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5月23日,弋阳司法所刘志明所长作为法治辅导员来到沙河店弋阳小学,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治宣讲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普法志愿者向学生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法律保护”、“司法保护”等相关内容,使学生和老师们清楚认识到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结合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例,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性质和危害,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校园欺凌的预防与防范》,使学生们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不仅伤害身心健康,也冲击着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引导学生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遇到不法侵害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希望孩子们在法律的保护下茁壮成长。

  通过此次讲座,丰富了学生们的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校园良好的育人环境和依法治校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