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信政办〔2023〕11号)和市禁烧办《关于印发<2022年秋季秸秆禁烧火点处罚资金用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潢川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拟使用奖补资金在全县新建6个秸秆收储站。各乡镇按照《关于申报2023年度秸秆收储站建设的通知》要求已申报完毕,经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查验,有如下主体被遴为秸秆收储站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376-3931692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8日
附表:拟遴选实施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