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社[2018]8号)第十三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就业创业证、培训合格证工本费等,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文件精神,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劳动力就业和流动情况,推进县域产业发展,更新完善潢川县劳动力信息调查系统中劳动力信息,2023年开展“潢川县人力资源共享云服务”系统维护及更新,按照合同约定,合同签订时支付总价款的40%,现拟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人民币92000元(玖万贰仟元整)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11月8日,请予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76-6891199或0376-3005682实名举报。
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