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办法》的目的
为支持发展壮大我县特色产业,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发挥全国甲鱼产业十强县的优势,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增加脱贫群众生产经营收入,筑牢防返贫底线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二、制定《办法》的依据
根据《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甲鱼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奖补办法。
三、《办法》遵循的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服从管理、单重享受”的基本原则。
四、具体奖补方式是什么?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扶持奖补。
五、奖补对象、奖补标准是什么?
1.对新建或改建连片标准化甲鱼亲本培育池面积在100亩以上,同时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甲鱼养殖企业(个人)。
2.对新建或改建连片标准化温室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甲鱼养殖企业(个人)。
3.对新建或改建连片标准化养殖面积200亩以上甲鱼养殖企业(个人)。
注:项目建设时间必须是本《办法》印发之日起一年内。
四、如何申报?
符合奖补标准的企业(个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潢川县甲鱼产业发展扶持奖补项目申报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村申报、乡审核、部门论证、县遴选”的项目申报程序申报。
五、其它规定内容
(一)资产归属。对财政补助资金部分所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项目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运营主体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并承担经营风险。
(二)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在项目使用期内,项目运营主体每年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交纳不低于财政扶持资金3%的收益,并优先选择当地劳动力。
附件:2024年潢川县XXX(公司、合作社)甲鱼产业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书.docx
解读单位:潢川县水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76—3915216
原文:潢政〔2024〕7号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潢川县甲鱼产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