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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为河南省企业发展带来利好
发布时间:2015-05-21 07:34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 【字体:   分享到:

  已于今年11日正式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为河南省企业发展带来利好。省国税局有关专家预测,预计今年因执行新法全省国税系统管辖企业将直接受惠所得税40亿元左右。

  内外资待遇不同格局结束

  据介绍,新所得税法结束了长达13年的内外资企业分别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局面。主要表现在五个统一:一是统一了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将纳税人划分为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就其在我国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纳税。二是统一并适当降低了税率。税率统一降低至2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同时具备从业人数、总资产限额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低税率;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三是统一并规范了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新所得税法统一了各项支出的扣除办法,主要在工资、公益性捐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支出扣除项目上作了较大调整。四是统一并规范了税收优惠政策。将现行以区域性优惠为主,调整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所得税优惠新格局。五是统一并规范了税收征管要求。统一了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全面反避税措施,统一了总分机构企业实行汇总纳税的办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共同适用的纳税申报表。

  新法实施带来影响值得关注

  省国税局局长钱国玉介绍,新企业所得税法在河南的实施有几点值得关注,主要包括区域性优惠调整后,高新技术开发区将失去税收优势。新所得税法规定,无论是否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只要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都能享受到15%税率的税收优惠。此外,还将对吸引外资造成一定影响。新税法取消了外资生产性企业享受所得税两免三减、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所得税延长减免、外商税后利润再投资退税和汇出免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未来全省吸引新的外商投资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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