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我省将实行建设项目外部环境监督登记制上门收费不登记 项目单位有权拒绝
发布时间:2015-05-21 07:34 信息来源:河南日报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3月18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了营造我省重点项目建设良好环境,从源头上防止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我省将在全省实行建设项目外部环境监督登记制度。

  据悉,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和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印制下发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外部环境监督登记卡”(项目监督登记卡),并监督执行。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卡,凡到省重点项目进行检查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除各级政府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稽查、监察机构和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日常督查和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机关统一组织的视察、观摩、督导活动以外,必须进行登记。

  凡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收费、罚款的,一律先按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卡登记,否则项目单位有权拒绝。凡符合本制度规定,进行正当检查、收费、罚款的,重点项目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项目监督登记卡从下发之日起执行,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或被取消重点项目资格之日起废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