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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潢川县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主办银行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12-29 11:37 信息来源:县金融办 【字体:   分享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潢川县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潢川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潢川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潢川县支行、潢川农商行、中原银行、洛阳银行、珠江村镇银行潢川支行:

       为全面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以及河南省政府关于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工作部署,按照《河南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决定建立潢川县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百千万”行动计划)主办银行工作制度。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等十一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百千万”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深化地方金融服务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实施精准对接、精心培育、精准施策、精准支持,着力提升潢川县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为潢川“百千万”行动名录库内每家企业确定主办银行,通过单列贷款计划、实施台账管理、开展财务辅导和金融知识培训、加强贷款对口支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复制推广“信贷+信用”普惠金融模式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稳定、紧密、良性互动的银企关系,促进名录库内企业获得金融支持的规模显著提升,融资成本明显降低,助推潢川“百千万”行动取得实效。

       三、主要措施

       (一)合理确定名录库企业主办银行。

       一是各金融机构按照发布的重点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名录库,结合本行年度信贷安排,确定本机构拟重点对接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向人民银行潢川县支行备案,由人民银行潢川县支行会商有关部门确定名录库内每家企业的主办银行。二是对没有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的名录库内企业,由人民银行潢川县支行会同县金融办、银监办等部门,协调举荐有关金融机构作为主办银行。最终确定的潢川县“百千万”行动计划首批重点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主办银行名单(见附件1),由人民银行潢川县支行联合县金融办统一向全县金融机构公布。

       (二)单列贷款计划,加强台账管理。

       各主办行一是要围绕重点对接的名录库内企业单列信贷计划,加大融资支持,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挤占、挪用。二是要围绕重点对接的名录库内企业,建立“百千万”行动计划企业贷款台账(见附件2),包括发放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要素详细、真实记录对接企业获得每笔贷款的情况,对应的贷款原件要作专门标识并设专区管理,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政策激励的重要依据。

       (三)开展财务辅导和金融知识培训。

       各主办银行一是要围绕重点对接的名录库内企业名单,指派专职客户经理进行对接,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二是对经过企业财务辅导、财务状况真实可信、经营规范的企业,各对接金融机构要指派专门人员及时对企业进行银行信贷政策、征信管理、融资方式、信贷审批流程等方面的宣传和引导,指导帮助对接企业熟悉银行业务流程和融资业务品种,尽快达到银行授信门槛。三是帮助企业提前做好还款规划。对有订单、有品牌、有效益、暂时出现流动性紧张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运用无还本续贷、收回再贷、续贷展期、资产置换、增加授信等手段,帮助企业化解危机。

       (四)加强贷款对口支持。

       各主办银行一是及时对重点支持企业展开授信。主办银行收到企业贷款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实地调查贷款用途及生产经营项目。对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主办银行要根据企业申请的贷款额度及时进行授信或报请上级行审批后投信。二是积极向上级行争取贷款审批权限,原则上可以对重点对接的名录库企业直接审批1000万元以内的贷款申请。三是要围绕重点对接的名录库内企业实际资金需求,加强产品创新,积极发展网络贷、自助贷、循环贷、以税授信等业务品种,解决企业贷款准入、担保难题,并着力为名录库内企业定制“一企一策”的金融服务方案,满足企业个性化的融资需求。努力实现“三个优先”:优先考虑其资金需求、优先安排贷款额度、优先提供金融产品。

       (五)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各主办银行要结合对接名录库内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用、纳税、吸纳就业、科技创新等指标,并结合放贷资金来源情况,建立和完善本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定价模型,推出利率优惠、产品优惠、长期合作优惠等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重点对接的名录库内企业真正享受政策红利,从中得到实惠。原则上,名录库内企业贷款利率应低于本机构同期同档次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六)复制推广“信贷+信用”普惠金融模式。

       各主办银行要学习借鉴兰考普惠金融实践经验,对名录库内民营和小微企业复制推广“信贷+信用”支持模式,通过授信先行、信用支撑、制度保障、政策激励,实现应贷尽贷,进一步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

       四、政策保障

       (一)加大央行资金政策支持。

       人民银行潢川县支行积极向人民银行信阳中心支行申请再贷款、再贴现限额,进一步加大央行低成本资金的政策支持力度,各法人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授信额度内,向名录库企业投放的贷款和贴现的票据,其贷款利率或贴现利率不超过本机构同期同档次加权平均利率,人民银行优先予以再贷款、再贴现支持。

       (二)优化央行资金管理模式。

       一是加强激励和约束。根据各金融机构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情况,合理调配各机构央行资金使用限额。二是改进再贷款发放方式。推广“先贷后借”和“一次授信、多次发放”的再贷款发放模式,提高再贷款审批发放效率,降低金融机构借用再贷款的综合成本。三是提高再贴现办理效率。开通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直通车”,加大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受理频次和规模,简化再贴现审批流程,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审批时间缩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四是延长再贷款投放期限。原则上,金融机构应在借用的再贷款资金到账后1个月岗完成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贷款工作,对名录库内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最长可以延长到2个月。五是优先接受名录库内民营企业和普惠口径小微企业的贷款作为再贷款质押品,优先对金融机构提交的此类质押品提供再贷款支持。

       (三)加强宏观审慎评估(MPA)和“两单”发行考核激励。

       一是提高名录库内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评估的灵活性,加大结构性参数优惠,对名录库内民营和小微企业支持效果明显的金融机构,在宏观审慎评估结构性参数方面予以倾斜。二是对名录库内民营和小微企业支持效果明显的金融机构,提高其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发行备案额度,具体备案额度由人民银行潢川县中心支行根据相关管理要求以及金融机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推动。

       各主办银行要高度重视本次行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分管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人民银行潢川县支行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通过召开动员会、现场督导、定期通报等措施,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对接名录库内企业融资需求,同时不定期对名录库企业进行随机走访、调查,及时掌握企业金融服务满足情况。

       (二)明确主体责任。

       各金融机构要承担起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主体责任,国有商业银行要充支发挥“头雁”效应,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从部门设置、内部授权、绩效考核、资源配置等方面向民营和小微企业倾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突出管理半径短、经营机制灵活的优势,加大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主办银行要及时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媒体等媒介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持续提升“百千万”行动的知晓度,确保辖内民营和小微企业了解行动计划内容,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为行动计划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做好监测反馈。

       人民银行潢川县支行要跟踪“百千万”行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按月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填报“百千万”行动计划企业贷款台账和“百千万”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统计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向人民银行潢川县支行上报“百千万”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统计表和进展情况汇总表(附件4);按季撰写工作报告,及时反映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和建议,于每季后首月5日内报送。联系人:周远喆电话:0376-3136098邮箱:thorn5460@163.com。

       附件:1.潢川县“百千万”行动计划首批重点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主办银行名单

       2.“百千万”行动计划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台帐

       3.“百千万”行动计划进展情况统计表

       4.“百千万”行动计划进展情况汇总表

中国人民银行潢川县支行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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