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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26 09:47 信息来源:县人民政府 【字体:   分享到:

       2020年度,潢川县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豫发〔2016〕31号)文件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助力脱贫攻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健全领导机构。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及时调整了潢川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纳入县委巡察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经常联络,定期沟通,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增强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完善决策机制。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程序规范执行。进一步完善县政府工作规则,保障和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率100%。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坚持服务大局,坚决全面依法防控疫情

       疫情防控初期,坚持“四早”原则,第一时间实施战时机制,群防群控、众志成城,构筑起疫情防控的人民防线。严查“四类人员”,分类分级隔离留观,实现了确诊患者零死亡、医务人员零感染。确诊病例22例,全部治愈。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精准调整着力点,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稳妥抓好常态化防控,采取互联网+医疗、电话预约、分时段就诊等措施,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做到一人一诊一室;稳步推进复工复产,有序恢复正常秩序,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胜利。转发了《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信法政办〔2020〕2号)文件,为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坚持优化服务,着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放管服”改革。新政务服务大厅正式启用,51家单位1120多项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站式受理、办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5天,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5个工作日以内。新设立市场主体5196家,网上全程电子化注册率达到91.98%。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正式启动。企业改制工作进度加快。加强移动端建设,积极推广“豫事办”APP和支付宝小程序,努力实现事项“掌上办”、群众“零跑腿”。畅通政务服务评价渠道,全面对接省“好差评”评价系统,积极开展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同时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窗口综合考评,用好评价结果;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推送增量数据,监管数据汇聚2541条,主项覆盖率37.71%。大力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全年网上办件量88891余件。推行审批结果材料通过EMS政务专递邮寄,力争实现群众办事“只跑一次”,甚至“零跑腿”。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9项、调整22项,9个部门56项事项实现提速办理。2020年度,共清理取消县政府部门证明事项131项,保留13项,对未纳入保留清单事项一律不得再开具,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

       2.全面开展“两单一图”动态管理工作。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创新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准备部署、清理审核、公布运行的步骤,全面清理规定了行政权力,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在出台《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目录的决定》(潢政〔2019〕45号)和《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潢川县乡镇权责清单的目录>和<潢川县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目录>的决定》(潢政〔2019〕46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管理实际,将县住建局109项、县自然资源局7项、县房屋管理中心31项、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6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项、县公安局2项、县水利局3项,共计7个部门的162项行政执法职能移交给潢川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有力推进了潢川城市管理健康有序发展。

       3.持续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全县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并及时在省级平台上进行公示。积极探索“证照分离”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相结合的新模式;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三证合一”改革,根据全国统一的“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及时做好政策衔接。深化“网上审批”改革,巩固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成果,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堿应用,建立市场主体身份认证服务体系。

       4.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完善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制度,优化企业名称查询系统,简化申请流程,全面推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完善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完善企业撤销程序,对于提供虚假住所等失联企业、冒用他人身份证虚假注册等违法失信企业,探索建立强制出清制度,适时推开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开展负面清单改革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部署,梳理我县现行的市场准入事项,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明确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相适应的任务清单,切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行工作。

       5.扎实优化营商环境。(1)开展“进百企、访百商”活动,重点选取10家规模企业,分别明确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定期到企业走访联系,倾听企业对全县营商环境的评价,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诉求。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分类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整改,对账销号。截至目前,共走访企业26家,解决问题26个,监督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问题3起,警告处分2人,组织处理9人。(2)“利剑行动”整治营商环境。紧盯行政服务不优问题,对懒政怠政、态度冷漠、故意刁难、不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等问题露头就打;紧盯不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问题,对违反放管服政策要求,故意提高审批门槛,违规设置繁杂审批程序和审批条件,不落实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审批制度的坚决纠正;紧盯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对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滥收费,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协会组织进行收费,吃拿卡要、收受好处费等腐败行为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共查处涉营商环境问题23起,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5人,反馈整改21起。(3)“末位淘汰”打通审批服务“中梗阻”。县纪委监委联合组织部门对县直单位内设科(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作风评议,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界代表、社区居民、群众代表等178人组成评议团,现场评议、现场统计、现场宣布评议结果。对评议结果排序靠后的21个单位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组织调整15名有关负责人;对排名靠后的6人实行末位淘汰,责令其引咎辞职。同时,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职能部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履行承诺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优商惠商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四)坚持依法依规,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1.切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抓手意识,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由探索型向规范化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经验型向标准化转变,充分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中的“抓手”作用。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印发《2018年全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潢法政办〔2018〕4号)的基础上,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情况交流、督促检査、分析评价四项工作制度;不断持续推进执法职权、执法队伍、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监督、执法保障“六个规范化”建设。12月2日,县法政办特邀河南省司法厅依法行政指导处、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师资库成员赵睿老师在原法院审判厅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专题培训,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清晰明确的行政职权体系、权责一致的落实体系、全面无缝的监督体系、有效有力的问责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潢川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潢法政办〔2019〕5号),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县司法行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文件备案审查,强化重点执法领域和重大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建立有效有力的问责体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建设。11月24日下午,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代表我县接受信阳市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检查组一行对潢川县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备选单位-潢川县城市管理局的执法硬件设施、责任制工作推进情况、行政执法中的创新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3.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1)严把资格审查关。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原则,采取申请单位初审、县司法行政部门复审的方式,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明确申请人员编制信息,严把执法队伍准入关,工勤人员、临时工及合同工严禁申领行政执法证件。(2)狠抓信息采集质量关。资格审查完成后,执法单位及时准确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录入系统,经司法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提交省司法厅,为执法证件制作提供数据。(3)做好培训考核关。针对今年疫情防控形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以行政执法机关自行组织安排和集中分批次的方式进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由行政执法机关自行组织,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全省统一线上考试。2020年,共办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1485个,行政执法监督证件71个。

       4.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跟踪落实、督办检查、信息反馈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年度没有发生一例重大责任追究案件。

       5.坚持政府信息及时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及时公开新设立和调整后的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监督方式,强化社会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6.健全依法决策和合法性审查机制。根据党的十九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的法定程序,在全面总结以往依法决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切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增强了制度的可操作性。2020年,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对42件政府重要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26件政府重大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有力保障了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化解了行政风险,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

       7.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深化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坚持服务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深入案件现场勘查,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年处理重大法律事务3件,承办行政复议案件13件。

       2.认真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并严格依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应诉准备工作,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材料;在应诉过程中注重加强与审批机关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行政执法情况、剖析行政执法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交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当事人的沟通解释工作,使其服判息讼,收到较好的办案效果。12月25日,县法政办在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二楼一号大法庭组织开展全县2020年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陈某某诉被告潢川县自然资源局不服行政登记一案,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出庭应诉,与行政相对人对话,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0年,承办行政应诉案件30件。

       (六)学习“枫桥经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精心规划,织密织牢人民调解网格,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建立以县人民调解中心为“龙头”,司法所为“主阵地”,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专业(行业)性调委会为重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格体系,筑牢“第一道防线”。按照县城5名、每乡镇(办事处)2名,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45名,进一步充实人民调解一线力量。实行“三大联调联处机制”,全年共调解各类案件4046起。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微信群网络,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七)坚持普法先行,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县政府制定印发《潢川县人民政府2020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守法普法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党政率先垂范,先后组织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王国生书记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办发〔2016〕71号)、《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学法制度常态化建设,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2.协助落实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县普法办制定印发《潢川县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将本年度工作思路、工作重点、“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月度重点法律宣传做出了统筹谋划,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分工,指导全县普法教育工作有序推进,为打好“七五”普法检查验收收官仗奠定了坚实基础。

       3.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将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今年普法宣传的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将《民法典》和《社区矫正法》作为今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一是突出时间节点。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5环境保护日、11.25反家暴日主题宣传、12.4宪法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月、公共机构节能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集中等节日和寒暑假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防溺水”、农民工法律援助知识宣传等,以饱满的热情扎实服务群众。二是助力脱贫攻坚。结合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扶贫脱贫法治宣传,确保贫困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宣传扫黑除恶。紧紧围绕“扫黑恶 提两率 保平安”这条主线,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普法小礼品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为“平安潢川”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四是助力乡村振兴。在“法律进农村”中,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向群众发放“法律六进”普法书籍、《宪法》读本、《潢川县司法局职能简介》、《法律援助指南》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页等资料,以普法宣传助力乡村振兴。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2020年虽然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和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仍然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彻底;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机制还不完善,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等。

       2021年,我县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县法政办总抓手作用,在2020年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完善的基础上,有效激活各协调小组工作动能,结合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定期开展督察,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解决问题;二是压实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县法政办协调督导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潢川县2021年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法制机构力量,使法制机构人员达到一定规模,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充分的组织保障。行政执法人员要定期接受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应当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案。

       (三)不断强化服务型执法理念教育。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将其转化为自觉行动,切实提高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开展工作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四)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创新政府治理和服务方式,扎实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五)切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保障、城镇管理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增强执法刚性,树立执法权威。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法治、维护稳定的能力;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尊法、守法和用法的良好氛围,为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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