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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林业和茶产业局
发布时间:2023-04-14 10:12 信息来源:林业和茶产业局 【字体:   分享到:

  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标准、规章草案。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侯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潢川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査。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配合拟订、调整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茶产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和茶产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茶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和茶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茶叶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茶叶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茶叶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及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和茶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茶产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负责制定全县林业和茶产业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林业和茶产业生产、加工、新技术引进与推广、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做好林业和茶产业重大项目的规划、调研、论证、评审、申报等工作;负责林业外资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负责全县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日常管理和森林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县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储备林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年度作业设计审批,监督和管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的使用;负责对各类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的评选、申报和管理;完善全县茶叶专业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茶叶市场监管,配合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强对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管理和指导;负责对信阳茶叶公共品牌的宣传和使用管理;负责组织举办信阳茶文化节;协助建立和完善茶叶相关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协助开发茶文化旅游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中央、省拨付我县相关的资金、县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茶产业预算内投资及国家、省级和市级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级、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茶产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茶产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茶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茶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茶叶、水果、花卉检疫的职责分工。县林茶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茶叶、水果、花卉等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检疫工作,双方检疫结果互相认可,避免重复检验。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组织拟订有关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承担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值守。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工教育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县级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计划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林长制工作股(生态保护修复办公室、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林长制有关指导协调、制度制定和督察考核等具体工作。承担县级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国土绿化重大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森林资源管理股。承担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和听证的有关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全县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草原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承担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林业市场主体培育和林业龙头企业认定及服务管理。

  (五)自然保护地管理股。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承担全县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六)森林防火股。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内设下属事业单位:

  森防站: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检疫规划;负责对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组织管理工作和执行森林植物检疫检验;制定本县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并提出防治方案和除治措施。

  林业工作站:拟定全县林木种苗、造林绿化、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林业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的拟定、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负责全县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林木种苗经营管理,全县林业科技管理。负责拟定全县林木种苗和林业科技推广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林木种苗和林业科技推广项目质量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林业科技推广、运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工作。承担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业务工作,负责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信息的注记工作;参与森林保险业务及森林资源评估工作;发布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木材等信息,搭建林业交易信息平台;提供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等工作;承担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权属资料整理和查询工作。

  木材检查站: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滥捕乱猎陆生野生动物以及破坏珍稀动植物资源案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苗圃场:积极学习宣传执行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指导和组织职工抓好苗木生产和经营,保证优质苗木出圃;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造林苗的培育、验收、调度工作;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做好林业生产育苗的技术咨询服务,积极进行科学实验活动,实现科学育苗,参与林木良种培育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搞好苗圃周边群众关系,维护好苗圃安全生产。

  联系电话:0376-3972788

  办公地址:潢川县草湖路336号

  单位负责人:朱济民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46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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