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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4-14 10:12 信息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分享到: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承担有关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县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全县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积极抓好县直单位的民兵预备役及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县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值班值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 息、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安全、保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以及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积极抓好县直单位的民兵预备役及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 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离退休人 员服务、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 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个工作;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来信来访及有关信访稳定事宜,承办、转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承担相关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三)退役安置与军休服务管理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 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复员退伍军人档案的移交、接收和 审核工作;负责各级驻潢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推动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遇落实;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移交我县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 保障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四)优抚褒扬股。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支持军队的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 文职人员、军属优待抚恤和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负责的烈士评定申报事项,指导开展全县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协调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就业创业股。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方案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 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全县退役 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和就业创业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六)潢川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七)潢川县双拥工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活动;指导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县”工作。

  联系电话:0376-3126667

  办公地址:潢川县三环路人武部6楼

  单位负责人:李盈睿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46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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