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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4-14 10:12 信息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字体:   分享到: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进全县公共体育、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报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及学生资助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县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六)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七)拟订全县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考试政策;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工作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资格制度实施;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的表彰奖励。

  (十)负责全县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全县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十二)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三)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项目布局;负责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贯彻落实等级运动员和等级裁判员制度;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四)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县教育体育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县内外体育竞赛。

  (十六)拟订全县体育产业政策、规范体育产业发展,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监督管理程序,促进体育市场发展、指导监督体育彩票的销售工作。

  (十七)负责教体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十八)负责推进教体系统执法监管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督办查办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师资格证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师定期注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组织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高中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开展全县中小学校长(含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转递、就业服务工作。

  (三)发展规划股。负责研究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基础教育及学前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局属中、小学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县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有关教育体育基建投资。

  (四)财务股。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和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有关教育经费;负责局属单位财务监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预算单位预算、决算;指导教育系统预算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督促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贯彻落实;协助做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

  (五)审计室。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普教股。承担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落实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行为,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制订全县基础教育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做好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引导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推进基础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负责核定全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拟定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指导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负责学校体育、艺术、劳动、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竞赛、交流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学生体育考试工作;组织参加省、市运动会,承办全县中小学运动会工作;指导协调学生军训、教育体育系统双拥工作;配合做好征兵工作;负责落实“双减”校内部分、五项管理、课后延时服务、集团化办学、研学等工作;负责全县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共青团、少先队等的管理工作。

  (七)法制教育安全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工作、执法监管工作;综合协调、督查全县各类学校校园安全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教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八)师训股。指导全县教师教育和幼儿师范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参与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培训;负责特岗教师的计划申报招聘及管理工作。

  (九)民办和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负责拟订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民办教育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教师培训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负责对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协调,重点负责对无证经营、违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规定、违规举办竞赛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管执法,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包括终身教育、社区教育、成人中高等函授教育、乡镇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中等教育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制定全县中等教育招生计划;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招生、学籍管理、毕业生审批及颁证工作;指导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开展校企合作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协助做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工作。

   (十)检办。负责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工作,制定和实施勤工俭学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学校的勤工俭学管理工作。

  (十一)体育服务中心。研究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青少年体育与竞技体育及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训练方针、原则制度和办法;制定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推动全县农村及社区体育发展、青少年体育工作、体育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实施全县全民健身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制定全县群众体育项目的竞赛计划和竞赛制度规范体育各单项协会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工作;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发现、培养、输送;拟定颁发全县体育竞赛计划和规程;管理体育竞赛市场;指导业余运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赛风赛纪教育和反兴奋剂教育工作;指导全县竞技性体育设施的规范化建设、提高竞赛质量和水平;组织实施运动员和裁判员申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协调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研究拟订体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运营管理、赛事运营、体育中介等体育经济及体育市场管理的政策;负责经营性体育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体育彩票的发行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类相关产业管理、技术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县体育旅游发展规划,协调指导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负责协调指导管理本县举办的各类户外运动赛事。

  (十二)党风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检查本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监督工作,检查本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实施情况;检查和处理本系统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配合上级党委、纪委对应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按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其实际工作基本是承担教体局原纪委监察室的工作,但现在的具体业务比以前局纪委的工作更繁杂。

  (十三)教育督导办公室。按照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履行职责;配合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做好质量监测工作;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指导督学责任区工作;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秘书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教育体育工作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协助教体局主要领导处理教育系统文字材料,制定并完善教育宣传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监控涉及到潢川教育工作方面的舆情,及时研判并报送局党组;负责学校报送信息的审稿及转发工作;负责学校信息员的培训,协助学校开展校园网络文化建设;负责教育年鉴及潢川县志涉及教育方面的编纂工作。

  (十五)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和家长学校工作。

  (十六)行政审批室股。负责承担本系统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落实政务服务“放管服”、“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统筹推进教体系统营商环境工作。

  (十七)信访室。负责教体系统维稳、接访工作;负责市长热线、县长热线等网络工作件办理工作。

  (十八)体育卫生保健站。统筹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的校园卫生工作;拟订卫生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全县中小学健康教育活动;协调指导校园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十九)资助中心。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段学生资助的管理工作;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二十)工会。配合党政领导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教职工自觉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教代会职能,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教学基本功竞赛和师德教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创建优美和谐的校园氛围;协助和督促行政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保管好工会的财产;做好女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优秀女工干部推荐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十一)机关党委。贯彻落实教体局党组对教体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的决定、指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参与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管理,督促开好党员干部组织(民主)生活会;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党组管理各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教体系统各单位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基层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基层单位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基层单位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教研室。负责制定教学管理和教研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目标和实施办法;教研机构和学校的业务指导参与考核评估;教师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核评价工作、培养选拔中青年骨干教师;全县教学质量评估、各类考试、学科竞赛的命题,教育内部学术交流,推广先进教学经验。

  (二十三)潢川广播电视大学。负责电大的招生和学员的学籍管理工作;按规定的课程制定教学计划;组织结业考试,指导毕业生撰写论文和答辩,办理毕业证书。

  (二十四)电教馆。为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电化教育提供技术服务,负责电化教育、实验室建设升级、电教设备装备、语音室装备及多媒体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和认定评估;负责设备检测、人员培训、器材评估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学理化生实验操作加试和成绩认定工作。

  (二十五)线上教学中心。负责远程教育和线上教学;负责本地中小学同步课程资源库建设,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全县中小学优质课录制,教育系统教育动态、经验交流摄制,拍摄优秀师生典型事迹专题片等业务。

  (二十六)潢川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普通高招、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中招的报名及组考工作,成人高招的报名工作,自学考试的报名及办理毕业证工作,招飞工作。

  (二十七)思想政治工作股。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建设,规划并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道德建设。

  (二十八)教科所。开展教育科学理论和应用研究,促进教育科研成果转化。结合本地教育实际,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学改革实验,总结推广教学改革经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负责全县教育科研工作,指导课题研究。

  (二十九)妇委会。制定教育系统妇委会和教体局妇委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切实贯彻落实《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做好妇女节庆祝和各类先进妇女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多种有益于妇女身心发展的活动。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联系,协调推动有关部门为妇女儿童服务,积极办实事、办好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联系电话:0376-3931101

  办公地址:潢川县跃进东路332号

  单位负责人:胡波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46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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