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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潢川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08 10:44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字体:   分享到: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市声环境质量,统筹兼顾人民生活、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控制噪声污染,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在潢川县现状噪声分布特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状况,我局组织编制了《潢川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的必要性

  (一) 政策要求

  为落实原国家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7〕352号)等文件精神,需组织进行潢川县城市建成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

  (二)为声环境管理的依据

  随着中心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噪声污染的覆盖面增加。城市机动车保有量攀升,交通噪声污染加重。当前在我县尚未发布声环境功能区划的情况下,噪声执法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中声环境执行标准和管理要求缺乏依据,给我县噪声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亟需完成划分工作,作为噪声监督管理的依据。

  二、编制的主要内容

  (一)划分过程。本次划分工作以中心城区城乡总体规划为指导,重点考虑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并参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编制了《潢川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版)。

  (二)划分结果。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充分考虑我县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并结合我县发展现状,将黄国故城片区、北城东北片区、产业集聚区南片区、商业中心南片区、弋阳古城北片区、弋阳古城南片区和经济开发区南片区等均按1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将北城片区、产业集聚区片区、商业中心片区、弋阳古城片区和经济开发区片区中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及商业金融区划分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将产业集聚区片区、经济开发区片区中工业区域划分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共划分1~3类声环境功能区单元19个,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计7个,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44.79%;2类声环境功能区7个,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36.87%;3类声环境功能区5个,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18.34%;4a类声环境功能区涉及道路31条,4b类声环境功能区涉及铁路2条,未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编制的过程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2022年9月我局启动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分别完成了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现状监测、方案编制等工作,并将区划方案发送县公安局等7个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完善,并于2022年11月召开潢川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报告(2022年版)专家评审会,邀请业内专家、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形成目前的《潢川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版)。

解读单位: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

电话:0376——3918629

原文: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潢川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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