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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3-11 15:27 信息来源:潢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分享到:

 潢川县人民政府

     潢政〔2022〕8号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精神,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发挥政府职能优化作用,确保省赋予县25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真正落实到位,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具体如下:

  一、取消行政职权目录1项。

  二、新列入行政职权目录280项,其中行政许可61项,行政确认17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职权178项。

  三、调整后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共3168项,其中行政许可180项,行政征收18项,行政确认60项,行政给付31项,行政强制157项,行政检查165项,行政处罚2075项,其他职权482项。

  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工作,对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并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行政职权。对保留的行政职权,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附件:

  1、县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职权目录(1项).docx

  2、县政府决定新列入的行政职权目录.docx

  3、潢川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docx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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