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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8-31 18:35 信息来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字体:   分享到:

  8月3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东主持会议,在家的县人大处级领导许丕文、邱召健、李浩、陈功江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楼阳生在信阳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和8月18日潢川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关于潢川县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潢川县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潢川县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庭审活动评分细则(试行)》《潢川县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案件评查等次办法(试行)》。

  会议强调,要提升政治能力。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政治能力,坚持“干”字当头,努力推动潢川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用好人大的监督权,持续深化政府部门工作评议、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切实加强预算审查、计划执行、国资管理、重点项目及民生实事建设等方面监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上。要聚焦“创新拼搏当前锋”,主动融入、积极作为,找准人大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有解”思维,以更高工作标准、更实工作举措、更严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新时代潢川人大工作质效。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胜利,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2名县人大代表、2名县公民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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