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 改革实施方案》 (豫政办〔2016〕203 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豫发改价管〔2018〕615 号),现就潢川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的农业供水价格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
一、征集内容:
(一)自流灌区
第一档水价∶按照县水利部门确定的农业用水定额执行,粮食作物水价为0.14元/m³,经济作物水价为0.18元/m³;第二档水价∶按照县水利部门确定的农业用水定额执行,粮食作物水价0.18元/m³,经济作物水价为0.23元/m³;
第三档水价∶按照县水利部门确定的农业用水定额执行,粮食作物水价0.28元/m³,经济作物水价为0.36元/m³。
(二)大型泵站灌区
第一档水价∶按照县水利部门确定的农业用水定额执行,粮食作物水价为0.33元/m³,经济作物水价为0.43元/m²;
第二档水价∶按照县水利部门确定的农业用水定额执行,粮食作物水价0.43元/m³,经济作物水价为0.56元/m³;
第三档水价∶按照县水利部门确定的农业用水定额执行,粮食作物水价0.66元/m³,经济作物水价为0.86元/m³;
(三)井灌区水价
第一档水价∶按照县水利部门确定的农业用水定额执行,粮食作物水价为0.19元/m³,经济作物水价为0.25元/m³;
第二档水价∶按照县水利部门确定的农业用水定额执行,粮食作物水价0.25元/m³,经济作物水价为0.33元/m³;
第三档水价∶按照县水利部门确定的农业用水定额执行,粮食作物水价0.38元/m³,经济作物水价为0.50元/m³;
(四)井灌区以电折水水价单位运维成本为0.078元/m³。
第一档水价∶按照县水利部门确定的农业用水定额执行,粮食作物水价为0.64元/m³,经济作物水价为0.83元/m³;
第二档水价∶按照县水利部门确定的农业用水定额执行,粮食作物水价0.83元/m³,经济作物水价为1.08元/m³;
第三档水价∶按照县水利部门确定的农业用水定额执行,粮食作物水价1.28元/m³,经济作物水价为1.66/m³;
以上价格作为全县农业用水最高限价执行。
征集意见时间:自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6日。
联系地址:潢川县发改委价格管理股
联系电话:罗超 13949152776
四、希望社会各界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的农业供水定价工作予以关心和支持。
潢川县发改委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