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  引  号Q0001-01-2023-00064信息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发布机构成文日期2023-11-10
文        号其他文件 信政文〔2023〕88号有  效  性
发布日期2023-11-10废止时间
关  键  词加大力度抓实民间投资若干政策措施
名        称信阳市加大力度抓实民间投资若干政策措施
信阳市加大力度抓实民间投资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3-11-10 16:23 信息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信政文〔2023〕88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发信阳市加大力度抓实民间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信阳市加大力度抓实民间投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31020日     

 

信阳市加大力度抓实民间投资若干政策措施

 

为推动国家和省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快落地见效,进一步增强我市民间投资意愿和能力,着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助推打造两个更好示范区、美好生活目的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

(一)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战略建设。围绕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建设任务,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落实加快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推动淮河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支持民间资本围绕落实“1335”工作布局谋划项目、投资建设。

(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产业绿色崛起深化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突出专业化运营,加快集群式发展,优化全周期服务,吸引民间资本入场。聚焦11条重点产业链,支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招引新兴企业延链成群。鼓励平台公司在科学评估论证的前提下,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战略合作、资源整合等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法依规与民营企业开展合作。支持民营企业牵头开展科技研发,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三)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花园城市建造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一带三区”“三网同构等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建设特色街区、主题公园等,提升城市品位。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立体停车场、品质化发展外摆经济等,优化城市治理。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高品质住宅,促进房地产民间投资企稳向好。

(四)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扛旗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全方位参与十百千万工程,建设和美乡村。支持民间资本围绕“6+6”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做足土特产文章,打造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民间资本建设信阳菜食材基地、预制菜产业园、厨师培训学校等,持续提升信阳菜品牌影响力。鼓励民间资本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产业,打造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服务规范的乡建博览园。

(五)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旅文创出彩支持民间资本建设主题民宿、房车露营基地、星级茶庄园等,打造文旅新业态。支持民间资本围绕同宗同源寻根游、美好生活体验游、红色基因传承游、豫风楚韵文化游、北国江南生态游等精品旅游线路,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支持民间资本创新发展水上娱乐、运动项目,做好水上文章。支持旅游投资企业参与景区开发运营,推动提质发展。

(六)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品质生活引领支持教育集团做大做强,引导规范民间资本投资学前教育,补齐短板。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雷山匠谷建设,共同培养大国工匠。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便民健身设施,举办全国性体育活动。鼓励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

(七)创新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梳理筛选符合国家政策、前期条件成熟、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制定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项目、产业项目、特许经营项目等三类项目清单,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推介。适时组织开展项目集中推介活动,及时向民间资本推介质态较好、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

二、全程提供优质服务

(八)加快前期工作。深化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区域评估成果共享运用,推行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拿地即开工。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强化一网通办,将多规合一”“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 “联合审验等创新审批服务模式,嵌入到分阶段并联办理流程中,充分发挥改革创新举措的集成叠加效应。

(九)简化办事流程。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建设助企智能服务平台,精准推送政策,逐步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涉企事项一网通办。加快推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交易两个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极简审批,不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和跨省通办,审批环节、审批材料、办理时限再压缩5%

(十)降低各项成本。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降费和惠企财税政策,继续保持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降低融资成本,对市县财政设立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符合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积极帮助争取奖补,扩大资金池规模,提高资金池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推广临时用电租赁共享服务模式,通过以租代购方式提供电力设施租赁服务,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执行重点工业企业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完善管道燃气定价机制,确保工业企业天然气使用价格不高于省内周边地市。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推进物流企业及周边地区物流信息共享,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大对多式联运企业的支持。

(十一)强化要素支持。强化产业用地保障。盘活低效闲置用地,确保产业用地不低于60%。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储备标准地1000亩以上、标准化厂房10万平方米以上。强化企业用能保障。迎峰度夏(冬)期间,供电部门将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的电力保障,增加对企业上级电源的巡视频度,确保重点工业企业正常供电,燃气供应部门做到有序保供。强化人才用工保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校园或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

三、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

(十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推动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采取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对民间投资项目予以支持,避免因抽贷、断贷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发挥好现有科技贷专精特新贷、科创类政府投资基金等金融服务产品作用,综合运用损失补偿、贷款贴息奖补等方式,不断优化政策性科创金融新路径。进一步丰富科技保险补贴品种,联合保险公司开发并推广更加贴合科技企业研发的险种,分散科技企业研发的风险。引导银行完善内部考评和尽职免责规定,形成激励机制。

(十三)发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作用。组建信阳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建立政府投资基金备投企业(项目)储备库,依托市金融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搭建常态化对接渠道平台,拓宽科技企业、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融资渠道,持续推进开展实质性项目投资,激发本地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和银行信贷等各类金融资源支持民间投资项目,进一步优化全市创投环境和基金生态。

(十四)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全面摸底我市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创业型企业等重点骨干企业,遴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债条件的民营企业和项目,建立全市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库。对入库企业实行重点培育、跟踪服务、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动态管理,壮大发债基础群体。鼓励和支持市场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对入库企业和项目进行一对一的跟踪服务,帮助和鼓励民营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等债券。引导金融机构在债券投资审批流程、投资额度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提高企业债券发行效率和质量以及民营企业债券发行金额占比。

(十五)优化融资担保配套机制。推动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为银行信贷投放提供更多融资担保支持,提升银担合作效率。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与中原再担保集团的业务合作,通过构建政银担联动长效机制,共同开展千企万户批量担保业务。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支持专精特新、交通运输企业融资的专项产品、定制服务。

(十六)积极引导盘活存量资产。鼓励引导民间投资通过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等多种方式灵活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城市老旧资源。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等方式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将盘活的存量资产转化为发展增量。

四、持续优化民间资本投资环境

(十七)畅通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坚持企业纾难解困办公会制度,每周一市县区同步召开企业纾难解困市、县区长办公会议,重点研究解决市定“ABCDE”五类企业,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在企业,行业协会会员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两清一兑有关事项。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收集民间投资遇到的以罚代管、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招投标不公正待遇、前期手续办理进展缓慢等重点问题线索,并及时交办解决。

(十八)推进柔性执法。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规范日常检查行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形式的监管方式,无正当事由不得随意开展检查,做到有事必查、无事不扰,减少对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全面落实企业无扰日制度,每月1日至25日设立为企业无扰日,除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形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对企业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

(十九)破除招投标领域壁垒。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不得违规设置或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所有制形式等门槛,不得违规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符的资格、技术等条件,清理取消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同步完善与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相适应的监管模式。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民营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督促采购人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2023年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

(二十)建立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对明确工作目标、梳理项目清单、公开推介项目、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做好要素保障、处理反映问题等工作进展,以及民间投资增速、民间投资占比、推介项目数量、吸引金融机构融资支持规模、项目要素保障力度、民间投资问题解决效率等工作成效,进行每月调度、每季通报、每年评估,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推动民间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意愿进一步增强、民间投资活力进一步提升,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