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建设项目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潢川县2023年10.06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EPC+O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1 08:41 信息来源: 【字体:   分享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项目名称:潢川县2023年10.06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EPC+O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MFZX-2023-0927

3、原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10月7日、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郑市)》、《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4、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上午09时30分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联合体要求: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5 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协商),联合体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勘察、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2、现变更为: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协商),联合体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勘察、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6-2037778

地    址:潢川县老城办事处迎宾花园4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脉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璐

电  话:18736617521

地  址:信阳市平西路九环中心城

监督部门: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潢川县航空北道西118号

联系人:闻先生

联系电话:0376-316860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