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潢川县裕和环保经营部废机油回收储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方式:0376-3918629
通讯地址: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潢川分局3楼301室(邮编:465150)
附件:拟审批公示表.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潢川县裕和环保经营部废机油回收储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现将拟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方式:0376-391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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