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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护林 重“树”人生—潢川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植树公益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3 14:47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分享到:

  草长莺飞三月天,又是一年植树节。为增强社区矫正监管效果,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制度,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服务公益劳动的教育和塑造功能,3月12日,潢川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以植树节为契机,组织6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深入乡村积极开展植树公益活动。

  植树前,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此次活动的意义、要求和纪律,鼓励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公益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德心。活动中,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社区矫正对象鼓足干劲,团结协作,听从分配,出色的完成植树任务。在休息间隙,工作人员以拉家常的方式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交流谈心,并以法护林,重“树”人生,以树喻人教育其遵纪守法,认真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此次义务植树公益活动,让矫正对象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的价值,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体意识和服务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接受矫正改造,顺利完成改造任务,从而更好的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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