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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潢川县委 潢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6:58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分享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潢川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聚焦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给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2023年度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一是自觉强化党的领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先后组织3次专题学习研讨活动。县委常委会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3次听取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年度工作要点,研究潢川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推动法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积极破解法治难题。着眼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完善常态化培训管理机制,强化重点执法部门全体系业务指导和法治监督,压实执法条线监管责任。聚焦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推动建立行政权力下放“前评估+后评估”机制,着力加强镇街执法力量配备。紧密关注行政诉讼、复议工作,多次明确提出工作要求,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施策,有效解决行政争议。三是着力夯实法治基础。在印发《潢川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将“关键少数”述法工作与年度述职工作同步共进。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本领。

  (二)2023年度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示范表率。制定《潢川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及时召开县政府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全年组织专题学法4次、开展领导干部经常性学法29次。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政府职能。制定《2023年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潢川工作要点》,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保障政府职能得到全面履行,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对乡镇政府和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完善制度体系,降低制度成本。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年未发生违法决策、不当决策的情形。同时,以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抓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日益提高。三是落实执法监督,压实法治责任。严格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审理行政案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未发生不尊重法院生效裁判等情形。加强政府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抓好法治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庭审观摩活动,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同时,抓好上级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推进到位。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推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印发《建立潢川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领导干部“一培训两讲座”要求,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宣传教育工作,举办线上线下培训班,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潢川生动实践。二是持续加大示范创建工作力度。高标准成立潢川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和以县委书记为政委、县长为指挥长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示范创建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结合职能,对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创建、促提升。付店镇人民政府顺利获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第四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三是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重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落实情况督察,督促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方案和法治实事项目的实施。发挥法治潢川考评指挥棒作用,开展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县政府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之中。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窗口服务提质提效。连续2年对县政务服务大厅进行提升改造,创新实施政务集成服务“大综窗”标准化改革,将政务服务中心划分为6个综合服务区和12个业务专区,实现“一窗通办、一次办好”“跨部门联办”,以窗口设置变革撬动政务服务提升,探索出一条优化政务服务的“潢川经验”。二是审批流程精简精细。成立“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专班,在完成市133项“一件事”和重点30项“一件事”的基础上,新增军人退役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等103项集成服务。完成精简审批材料78项,减少审批环节26个,秒批秒办事项47项,四星级事项2315项,一证通办事项313项,全省通办事项228项,跨省通办事项189项;梳理可容缺受理事项129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293项。7月份,创新集中上门审批和发证活动,一次性办理企业证件7个,促成企业按时开业,得到企业点赞。三是政务服务便捷便利。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组建“红色店小二”,实行帮办代办服务;开创“小清轻松办”专栏,将高频事项以通俗易懂的短视频形式在抖音等平台发布办理指南,扩大知晓面。推进延时服务,确定11个高频事项单位周六正常服务,实现“周六延时办、周日预约办”服务;实施免费邮寄,变“上门取”为“送上门”,乡镇(办事处)免费邮寄服务年均300次。同时,积极推进县乡星级大厅创建,21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场所硬件设施、便民用品全覆盖,打通了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四是法律服务暖心暖民。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全年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合计1044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为群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约600余万元,获赠受援群众的感谢锦旗20余面。开展“互联网+公证”业务,利用App开通远程人脸识别系统,公证业务实现远程“零接触”办理,全年共办理公证业务1937件;同时,开展公证公益法律服务40件,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共办理减免收费公证30件。

  (三)规范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制度日趋完善。一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动态清理规范性文件,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同时,扩大合法性审查范围,将乡镇人民政府、没有明确审核机构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严格做好文件起草、讨论、审查、发布等各环节工作,合法性审查率100%。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严格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以“有案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目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2023年以来,共进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37件。三是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等程序,对重大复杂和专业性较强的事项,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决策,并由政府法律顾问对上会议题、制定的文件、合同等等,从法律层面仔细研究、分析决策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坚持执法为民,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提升。一是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实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73项、街道59项;出台《潢川县乡镇(街道)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办法》,进一步理清执法权限,明确职能职责。同时,依托社会治理中心,采取“信息化+网格化+执法”的方式,打造县乡一体、块抓条保执法格局,构建“30分钟”行政执法处置圈,全县乡镇执法效能提升60%。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执法信息公示载体,依法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执法决定等内容。深入推动法制审核队伍专业化,探索建立属地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司法所长兼任法制审核人员的新模式,21个乡镇(街道)法制审核人员全部配备到位。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开展“送法上门”,邀请执法部门业务骨干组建行政执法培训讲师团,举办培训18场,培训人员3500余人次。积极开展执法业务大学习、执法岗位大练兵、模拟执法大比武,熟练掌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以及调查取证、现场处置、文书送达等执法事项,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认真梳理乡镇73项、街道59项行政处罚事项内容,编撰《潢川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知识手册》1500册,成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员的“执法字典”。四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坚持“细查、严管、重罚、实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共查处各类市场领域违法案件158件,罚没款115.68万元。同时,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付先行“两项制度”,全年累计创成放心消费示范单位74家,新增ODR企业39家;依托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及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问题,全年共计受理投诉举报154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34万元。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全面规范应急管理体系。一方面,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作用,规范县安委会办公室、减灾委办公室等7个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日常运作,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口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另一方面,按照乡镇(街道)“1+4”和村(社区)“1+3”基层应急管理体系要求,在全县21个乡镇(街道)和302个行政村(社区)实现基层网格化应急管理体系全覆盖。二是持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优化县乡村、部门、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和评估工作,指导督导行业部门修订完善9个自然灾害类、16个事故灾难类、7个公共卫生事件类、10个社会安全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三是持续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全县共组建行业综合应急救援队18支、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24支;同时全县302个行政村(社区)均组建了不少于15人的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形成了以“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主,行业应急救援队伍、乡(村)救援队伍为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四是持续提升应急应战能力。将常态化应急演练作为提升应急应战能力重要载体,结合“全市安全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不同领域应急演练。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开展了应急演练2259场次,参与人数达63.5万人次,应对突发性事件的组织和处置能力不断提高。五是全面查治重点领域隐患。深刻吸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聚焦消防、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8大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隐患查治,先后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2023行动、护城河商业街专项整治等工作,全年共指导各乡镇(街道)、各安委办成员单位检查复查生产经营主体9387家次,排查各类问题隐患6196处,已整改6143处,整改率99.1%;帮扶指导重点企业390家次,警示约谈92家,约谈通报有关单位2家,行政处罚179家次。六是扎实开展减灾救灾处置。针对全县三次洪涝灾害,对受灾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先后向各乡镇(办事处、场)调拨发放棉大衣、棉衣裤、棉被、防寒服等13小类救灾物资用于临时救助和储备,总价值达146万元,确保群众安全平稳度过灾情。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健全完善行政复议运行制度、案件审理制度、行政复议审理机制。2023年,共受理复议案件87件,办结87件,按期结案率100%;“双下降”工作开展以来,行政诉讼案件办结10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出庭率100%,败诉率11.65%。二是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政法机关“大走访”、“百千万工程”等活动,开展“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河南”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等工作,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3522起,调成3478起,调成率达98.7%,未发生因纠纷调解不及时而转为刑事案件事件。三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利用“12.4”宪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电信网络诈骗、校园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普法活动175场,组织法治教育课堂30场次,增强了全社会法治意识。

  (七)强化依法行政制约监督,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开展内部监督。督促规范行政权力行使和运行,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问题及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全年深入现场督查50余次,编发政务督查通报10期。二是强化审计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三是落实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共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78件、政协委员提案153件,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作用,及时了解社会舆情热点,监督职能部门行为,妥善处理群众反映事项,全年受理各类群众诉求1.62万件,办结率100%。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不足、原因

  过去的一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目标任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压得还不够严实,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所欠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均衡,个别单位还存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合法性审查机制缺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行政复议案件呈上升状态。三是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完善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推进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开展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持续提升各级党员干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水平。

  (二)细化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整体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细化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落实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和任前法治能力考查制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构建权责清晰的政府治理体系。健全清单化履职机制,实行政府绩效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后评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打造守信践诺的法治形象。

  (四)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更大范围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全面推行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等方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建设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和化解争议作用。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推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及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充分发挥府院联席办统筹协调作用,督促被诉行政机关加大行政调解力度,主动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同时,积极与人民法院对接,做好案件信息精准统计,督促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

  (六)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统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整合职能提升服务水平,以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效能提升,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利化。

  (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均衡化发展。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和评估,研究加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加强基层政府法治力量配备,推动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实现新提升。

  (八)积极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持续加大创建力度,通过示范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申报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先进示范,切实以创建促提升,用示范带发展,努力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争先进位、争创一流。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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