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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起纷争 人民调解平事端
发布时间:2024-05-09 18:19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分享到:

  近日,潢川人民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因买卖小产权房引起的房屋买卖纠纷。

  胡某某为了解决其智力低下的儿子住房问题,购买了王某某的房屋,因王某某不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引发矛盾纠纷,胡某某向潢川县人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县人民调解中心受理后,调解员立刻介入,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得知,王某某的房屋是王某某已过世的妻子购买的小产权房,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为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调解员组织王某某及其子女和胡某某在县人民调解中心进行现场协商,就购房款数额、房屋交付方式,房屋交付日期,房屋日后遇到拆迁安置赔偿问题,能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配合办证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约定。

  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一场小产权房买卖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圆满化解,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扩大,维护了基层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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